各學院:
為創新人才培養機制,推進優質教育資源共享,實現高院校之間辦學合作交流,我校與哈爾濱劍橋學院簽署了學生交流培養協議書,為落實有關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交換學習專業
本次確定交換學習的專業為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會計學、人力資源管理、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電子信息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
二、選派學生需具備的條件
1.品德優良,遵紀守法,無違法、違規、違紀行為;
2.學習刻苦,成績優良,必修課程無不及格情況;
3.學生申報的專業要與學生在我校就讀的專業相符,不能跨專業交換學習;
4.我校學生在派出之前必須繳納學校要求的醫療保險和人身意外傷害險,未繳納保險者,不允許申報交換生學習交流;
5.堅持自愿報名的原則。
三、報名流程
根據我校的派出計劃下發報名通知,報名學生填寫參加交流學習報名表,經學生所在學院初審、學生工作部審核確定選派學生名單。
四、學生學習方式
我校派出學生應為大二或大三年級本科在校生,學習方式為前往哈爾濱劍橋學院,在相關專業學習相應年級的一學期課程。
五、學生管理
選派學生名單確定后,兩校共同制定交流期間的學習計劃,學習計劃一式三份,院校雙方、學生本人各存一份。學生交流期間,哈爾濱劍橋學院負責學生的各項管理,我校學生直接插班到對方學校的學生班級中。
學生應遵守哈爾濱劍橋學院的各項規定及管理制度。交流期間學生如有違反規定的,雙方學校均有權終止該生交流學習。交流學生的學籍不做變更。選派交流的學生成立臨時班級,推舉班級負責人,定期與我校進行學習、生活等方面的情況匯報。交流期間的學費、宿舍費正常繳納到我校。學生黨員可參加接收學校的黨組織生活。學生交流期滿后,按要求及時返校。
六、成績認定
我校學生交流期間由哈爾濱劍橋學院負責出具學生成績單、學習證明和交流學習考評意見,成績單由哈爾濱劍橋學院教務部門統一出具。學生在哈爾濱劍橋學院學習的課程可等學分置換我校的課程,如有不及格課程,則根據實際情況確定重修。交流期間的成績正常參加獎學金評定。
七、報名
符合選派條件的學生,可從即日起至11月30日(周二)前到本學院報名,以學院為單位匯總學生報名情況,于12月2日下班前,將報名情況報送至學生工作部。
機械工程與自動化學院報名負責人:張 旭老師
信息與控制學院報名負責人:朱玲珠老師
藝術與傳媒學院報名負責人:崔 笛老師
沈陽工學院
2021年11月22日
